而他们电视台…… 分属于二类公益。 这两类公益的最大区别,就是第一类是国家直属,财政全权供给拨付,人员完全委派。 二类则是小规模自负盈亏,财政差额供给拨付,人员自由招募。 但不管如何。 他们电视台具备一个质,那就是公益质! 所制作的节目,都可以和公益挂钩。 而按照《民法典》。 在两种情况下,可以不经过本人的允许而使用他人的肖像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 一是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 二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,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。 比如说。 法院的每次庭审直播,有许多庭审直播都未曾打码。 这对尚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嫌疑人而言…… 必然构成了侵权。 但这属于新闻报道,职能直播,即便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,也可以将其播放出来。 “你是说……利用公益质,回复秦牧?” 台长想了想,忍不住问道。 主编点了点头:“我们用这个理由,他绝对没有任何办法,我们台也没必要公开道歉。” 台长听到这里。 忽然陷入了沉默之中,开始认真思考这个作的可能。 事实上。 电视台制作的各类采访,很多时候没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便在电视上播出了。 但…… 大部分普通人,都会以上电视了为荣。 知道自己上电视了,高兴都来不及。 可他们这次面对的是秦牧。 秦牧知道后,直接一个电话,要求他们删除并且道歉。 而作为电视台的台长。 他深知道歉的影响有多大,对他们电视台的形象将造成极大的损害。 这是无形中的损失! 所以。 能不道歉,他尽量不道歉。 “大家……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。” 半晌后。 他抬起头,看着会议室里的其他人。 众人面面相觑。 一番犹豫后。 纷纷发言,说出了自己的看法。 “我觉得,得罪秦牧的风险太大了,以前的那些被告……可能也都是这么想的。” “其他行业都已经被秦牧祸害过了,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吧?” “这个方法看似很靠谱,但有没有一种可能,秦牧早就考虑到这一点了,却依旧要求我们台道歉?” “要不咱们问下法务吧?” “……”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。 大多数人选择了认怂,表示不建议和秦牧硬碰硬。 还举了许多例子,认为和秦牧作对的那些人…… 刚开始都觉得可以跟秦牧在法律知识这块掰腕子。 可结果…… 却都是惨不忍睹。 对他们而言。 他们只是台里的普通员工,电视台道歉与否,形象是否受损,并不重要。 相反。 自身的安全…… 才是第一位的。 得罪了秦牧,到时候城门失火,难免殃及池鱼。 台长听着众人的吐槽,也不敢再贸然做决定了。 秦牧的恐怖…… 已经深入人心。 这虽然仅仅是侵权问题,可保不齐秦牧整出点刑事犯罪出来。 到时候他可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。 最后。 为了稳妥起见,他还是找来了法务。 询问这么做的话,电视台能不能稳赢。 结果…… 法务团队听完,当即对视了一眼。 纷纷请辞:“台长,这事我们干不了,如果是别人,可能还有机会,可对手是秦牧。” 台长闻言,皱起眉头:“你们也都是有着十几年律师经验的团队了,以前打过那么多侵权案子,都胜诉了,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?” 他觉得。 案子如果定为公益质,很大机会可以胜诉。 然而…… 这几个法务却苦笑着摇了摇头:“虽说可以将报道列为公益质,且我方也没有借此牟利,但……这档节目却是以秦牧为核心的。” “整个内容,都是围绕秦牧展开的,却未经秦牧允许,在民法典上是不予承认的。” “也就是说,这个采访连公益质都谈不上。” “若是用这个来诉讼,法院也不可能支持我们的主张。” 一番解释之后。 台长这才恍然大悟,背后惊出了一身冷汗。 狠狠瞪了眼刚才提出这个建议的主编。 好在他谨慎。 没有贸然做决定。 不然…… 真可能步了其他人的后尘。 想到这里。 他扫了眼主编和副主编两人,没好气的说道:“你们两个,在此次事件中有重大失职,先停职一段时间吧。” 说完。 重新看向其他人,安排道:“一个小时内,尽快完成删除文章、视频,以及对秦牧发布公开道歉,私人道歉的事情,务必把秦牧这个刺头安抚好。” 顿了顿。 他又补充道:“还有,以后我们台,别再开展和秦牧有任何关联的专题报道了,见到他,绕着走。”fENGye-zn.COm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