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旁人都告诉她,刘修斯出了名的心冷、脸冷,不能指望他像她素来的裙下之臣那样围着她转。 但这样也太叫人挫败了。 薛彩楹从池子里出来,披上了大围巾,又问:“说起来,你喜怎样的女孩子呢?” 第27章 修斯笑笑,说:“你泡了身体,赶紧回去换衣服,免得着凉才是。” 这样的回答啊,真让人哭笑不得。 就像女孩子跟心仪的男生说:“我着凉了。” 男孩子说:“多喝热水。” 这样的情况,真让心思细腻的女孩不知该说什么好。 这听起来并不是一个“错误”的答案,也并不失礼,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。 如果说这个话的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孩子也就算了,还能谈得上“可”或者“烂漫”。 要是说这话的是一个成的男人,却是一个推拒的信号了。 看起来像是关心,但实质上是推远。 薛彩楹知道自己也该退一退,否则一来丢脸、二来烦人。她便围起大披肩,说:“那我先走了。” 修斯答:“要我帮你把篮子收一收吗?” “不用了,送给你了吧。”薛彩楹笑答,“你要是不喜,就扔了呗。” 说着,薛彩楹踩着细碎的步子慢悠悠地离开了庭院。 当她走出了修斯的屋子时,却面遇上了从对面过来的刘易斯。 二人打了个照面,一时竟有些尴尬。 尴尬的点在于他们从未真正见过面。 另外,薛彩楹还漉漉地穿着比基尼,身上围着一条大披肩,看起来也不太体统。 刘易斯朝她微笑点头:“女士,早上好……” 薛彩楹看着刘易斯这和修斯酷似的容貌,便说:“早上好啊,您就是刘家二公子是吧?” 刘易斯淡淡一笑,说:“是的,您是……?” “我叫薛彩楹。”薛彩楹大方地朝刘易斯伸手。 刘易斯便也与薛彩楹握手了。他能觉到薛彩楹手上温热的气,像是刚刚泡过热水一般。 “薛小姐是刚刚泡过温泉吗?”刘易斯试探地问道。 薛彩楹抹了一把濡了的发尾,笑着回答:“是的,刚刚在lucius那儿泡了一会儿。” 刘易斯看着薛彩楹玲珑有致的身材,便能想象那个场面的香。 他仍笑笑:“那很好,清晨泡温泉也是对身体好的。” 薛彩楹与刘易斯寒暄两句,便各自走开了。 中午,他们刘家一行人便在一个开阔的亭榭上一起吃午饭。七叔正式带着薛彩楹面见了几位世伯,只说:“这个薛家的闺女也很会打高尔夫、骑马、箭,所以我也约了她一起来。” 众人都明白,便笑道:“这是好事情啊!大家一起玩玩吧!” “其实,白家的闺女也很会骑马啊。”三叔忽然说,“她好像也在隔壁院子呢!叫上来一起玩啊!” 众人便也说:“好啊,一起啊,热闹啊!” 于是,三叔便让人去隔壁院子喊人了。白家的闺女便带着三五个闺笑语嫣然地来了。 薛彩楹心里非常不痛快。 这明明应该是她的主场,原本就“首战不利”了,还来一堆抢食的,委实可厌! 女孩子们走进了轩榭内时,刘易斯一眼便看到最出挑的那个女孩子——白纨绮。 白纨绮看见了二人,也笑着说:“两位刘哥哥,好久没见面了!” “好久、好久,”刘易斯笑答,“白妹妹长那么大了。” 修斯并没看向这一群美女,只瞧着刘易斯,笑道:“小易不也长那么大了。” 白纨绮低头一笑,又介绍起来:“我也恰好和朋友们来这边度假。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位……” 白纨绮一边介绍着,说到站在边上的一位女孩子时,便一笑,说:“这个lewis是认识的,杜香璇小姐。” 刘易斯点头,笑答:“认识、认识。” 这些都是白纨绮的朋友。 白纨绮朋友很多,她的格讨人喜。 可是刘易斯总是对她“怀恨在心”,无法公正地看待她。 说起来,如果被人知道他一个大男人因为女孩子拿了他的玩具熊而耿耿于怀……一定会觉得他心狭隘、不可理喻吧。 刘易斯也为自己的气量而羞愧。 而更让他羞愧的是,他居然不喜薛彩楹坐在了兄长的身边。 七叔朝刘易斯招手:“lewis啊,你过来一下,我有个关于时尚的问题想跟你讨教一下啊。” 刘易斯走到七叔身边时,就看到薛彩楹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去了。 简而言之,就是薛彩楹靠着刘修斯坐,而刘易斯被“调离”。 这确实是很常见的社作了。 可是刘易斯竟然到不快。 然而,刘易斯作为孩子就知道要将熊娃娃拱手相让,那就更明白作为成年人应该对此视而不见。他便坐到了七叔旁边,没有再回去自己的位置上了。 七叔笑道:“哎呀,我也知道和长辈一起坐很烦闷的。”说着,七叔就把杜香璇招呼了过来。 杜香璇坐到了刘易斯身边,二人都不尴不尬的。 杜香璇仿佛有些局促,又解释说:“我真不知道你们在这儿……” “哦,没关系的。”刘易斯轻松地笑笑,“不用在意这种小事。” 杜香璇眼角瞅见了薛彩楹,便说:“看来她和你哥哥往得顺利的?” 刘易斯笑笑:“可能是吧!我哥的事情从来不会跟我多说的。” 席间,刘易斯到有些烦闷,便跟七叔借口自己要烟,离开了亭榭。 亭外有一处碧绿的水,他便在汩汩过的溪水边找一个石凳子坐下。 他面前是映照着光的碧水,而背后则是掩映的竹林,这原是一个很写意的地方,刘易斯却只烦躁。 风拂过秋水,岸边的苍翠也微微摇动。丛林里走出一个人来。 “这些公共地方的石凳脏,当心脏你的白子。”修斯从背后走来说道。 听到了兄长的声音,刘易斯便忙站起来:“你怎么在……?” 修斯解开了脖子间那条靛蓝的织带丝巾,铺在了石凳上:“坐吧,弟弟。” 刘易斯有些难为情,仍缓缓坐在了刚刚系过修斯颈脖的那条丝巾上,又问:“你怎么出来了?” 修斯便说:“我倒想问你怎么出来了?” “啊?”刘易斯一怔。 他想起自己出来的借口是“去烟”。 但那儿只有修斯知道,刘易斯从不烟。 第28章 烟,对于男人而言总是个不错的借口。 “我出去一烟。” 这样就能从烦闷的社场合里偷走独属于燃烧一烟的时间。 刘易斯为此曾悔自己居然不烟。 然而,他很快发现,用这样的借口本不需要你会烟。 通常,他说“我出去一烟”,大家就不会再问了。 当然,也有时候对方会说“我烟瘾也犯了,一起吧”。 这样当然也会有些尴尬。 但是,刘易斯也可以说:“我还打算顺道上一个洗手间。” 对方便会明白了:“那我自己去吧。” 尽管为数不少的人会说“我烟瘾也犯了,一起吧”,但很少人会提出“我意也犯了,一起吧”。 这时候,不免有人会说,那为什么不索一开始就说想去洗手间? 当然是因为……不够优雅。 就跟名媛们不会说“我去上洗手间”,而会说“我去补个妆”一样。 这是一种维持格调的说辞。 很多人私底下吐槽说刘易斯是个“装比”的人。事实上,刘易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。 是装的。 格调很重要! 就像优雅的绅士,不能出恼怒或者不耐烦的神。fEngyE-zN.cOM |